在現今網絡時代,許多NU SKIN直銷商在各知名的社交媒體平台上如Facebook及Instagram發揮各種行銷創意,透過社交網絡行銷分享我們的NU SKIN,尤其在NU SKIN社交媒體使用及社交網絡營銷等規範發布實施後,給大家更明確的舞台揮灑空間,明瞭該如何成功扮演及成為合規的社媒帳號主角?但舞台上除了主角,各位直銷商別忘了,搭配的道具及佈置內容的合規及合法也很重要喔! 我們一起來看以下案例。
Shirley:Bill,你最近是不是有透過Facebook行銷NU SKIN?我在Facebook的動態訊息,有看見推薦你的頁面。
Bill:對啊,NU SKIN發布社交媒體使用指引及社交網絡營銷指引相關規範後,我非常興奮,立刻設計專屬我個人風格的Facebook頁面。此外,為了爭取曝光率,我還花了一點小錢,讓自己的頁面能被Facebook主動地分享,張貼在其他人的動態訊息中,妳覺得我的頁面做得怎麼樣啊?
Shirley:坦白說,你的Facebook專屬頁面,看起來很有設計感,經營的很用心喔!但你所發布的某些內容,在我看來卻是膽戰心驚啊!例如你有發布一篇介紹R2產品的文章,你說有夥伴被診斷出患有不孕症,服用R2後她太太懷了雙胞胎……?還有,你分享了一篇介紹茶綠精華素的貼文,說長期服用可有效減緩癌細胞增生……你不覺得太誇張了嗎?
Bill:會嗎?這些故事都是一些產品使用者親自分享的經驗談,既然是他們親身的體驗,應該不會有廣告不實的問題吧!
Shirley:NU SKIN產品都是營養補充品,既然是補充品,依規定就不可以涉及醫療宣稱,我剛剛舉例你的貼文內容,很明確已涉及了醫療宣稱詞句。即使是某些產品愛用者自己的親身經歷,由於同一種產品在不同人身上所發揮的功效不一定相同,而且與NU SKIN核准的產品宣稱不符,你做這樣的產品功效介紹,違法風險實在很大啊!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即屬犯罪。
Bill:嚇死寶寶!這麼嚴重呀 。
Shirley:你現在才知道後果嚴重呀!你的Facebook專屬頁面除了有醫療宣稱的問題。你使用社交媒體平台所提供的廣告機制爭取曝光率,也違反了NU SKIN社交網絡營銷指引規定喔。
Bill:幸好今天遇到妳,讓我瞭解了我的Facebook專屬頁面有哪些不合法/不合規之處,不然後果難以收拾。先不跟妳聊了,我要趕快回去重新檢視以及修正我的Facebook內容,以防誤觸地雷啊!拜拜~
各位直銷商夥伴們,利用社交媒體所進行的產品廣告宣稱及見證照片分享,雖然可以直接表現出 NU SKIN 產品的優異,但是所發布的內容必須符合NU SKIN政策與程序及政府法令規範,使用NU SKIN所核准發布的素材是最安全的作法。另外,我們不可以透過社交媒體平台提供廣告的方式增加自己社媒帳號的曝光率,只能向有對我們個人網頁或社媒帳號進行關注或讚好之積極互動的人群進行社交媒體進行推廣喔!
掃一掃下面的QR code,您就能找到 NU SKIN 社交媒體使用指引及社交網絡營銷指引!
茲摘錄NU SKIN《政策與程序》及香港法例相關規定如下:
NU SKIN《政策與程序》
第3章 廣告宣傳
2 產品聲明
2.1 一般的限制
您只可以依據公司所發行的業務輔銷品、公司刊物以及經公司批准您在已核准經營市場作業務宣 傳使用的刊物內所刊載的聲明和說明作產品的聲明和說明。
2.2 禁止作療效的聲明
(摘錄) 「您不可以作出任何療效的聲明,或表明或暗示公司任何產品是公司或任何政府衛生部門所配製、設計或批准以治療任何疾病或具備醫療效果。」
2.4 使用產品前後的照片
「只有那些已經獲得公司批准的照片和錄音錄影,才可以被公司考慮用來作為產品的薦證。」
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
第7條
(1) 除本條例條文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如有下列作為,即屬犯罪
(a) 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
(i) 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任何貨品;或
(ii) 供應或要約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
(b) 管有任何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售賣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2) 任何人為供應而展示貨品或為供應而管有貨品,須當作要約供應該等貨品。
(3) 除本條例條文另有規定外,任何人處置或管有任何印模、印版、機器或其他儀器,以製造虛假商品說明或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則除非該人證明他行事時並無詐騙意圖,否則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