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是品牌專員 :
1. 退貨退款政策:
除非現行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品牌專員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或業務輔銷品,若 (i) 退回的產品或業務輔銷品是未經開封並可重新銷售的,及 (ii) 於訂購日起12個月內退回,如新會扣除售價的10%作為行政費後,把售價的90%款項退回給品牌專員,但將先扣除已發放的獎金。如新不會退還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的運費給品牌專員。為使如新正確地取消與該退貨產品有關的獎金,品牌專員必須保留購貨單據/提貨單。當品牌專員要求退款時,品牌專員必須提供該購貨單據/提貨單正本給如新。品牌專員亦可退回產品組合或套裝裡面的單個產品。如可行的話,退款的方式將根據實際付款方式而定。如使用信用卡付款,將會安排信用卡回帳為退款方式。如以現金付款,則會安排核發產品的信用額。如新可選擇其認為合適的其他替代退款方式。產品退貨退款將影響品牌專員領取獎金的資格以及品牌專員的名銜,如果該退貨產品已被支付獎金,則如新將依據政策與程序第 2 章第 6.9 節的規定收回該筆獎金。對於品牌專員從其他品牌專員處購買的產品或業務輔銷品及輔助服務,則如新不予退款。品牌專員只能直接向銷售上述產品或業務輔銷品及輔助服務的品牌專員辦理退款。
2. 政策與程序第 2 章第 4.1(a) 節之退貨退款政策可能不適用於某些產品促銷。在這種情況下,具體細節將於事前給予通知。
3. 從如新直接購買產品的更換政策:
除非現行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如發現如新錯誤交貨,或產品或業務輔銷品有損壞或瑕疵,在品牌專員於指定期限內通知如新的前提下,如新將會更換相關直接從如新購買的產品或業務輔銷品。如屬錯誤交貨的情形,請於收貨日起14天內通知如新;如屬產品或業務輔銷品有損壞或瑕疵的情形,請於收貨日起12個月內通知如新。如無法更換相同產品,如新將 (i) 按該更換產品的價格向訂購該產品的品牌專員核發如新的信用額(該信用額度可以用來購買其他如新產品);或 (ii) 在扣除已發放的獎金後退還全部購貨款項。
4. 退貨退款或換貨的程序:
為了獲得退款或換貨,品牌專員必須親自(或出示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的品牌專員的有效授權書)到如新並出示購貨單據/提貨單之正本,連同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來進行退款或換貨。如新不會退還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的運費或品牌專員因退回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而產生之其他費用。
5. 未領取/未能送達產品的政策:
品牌專員明白,如新在處理品牌專員已購買但未被其領取或未能向其送遞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時,將產生行政上的時間及費用。因此,品牌專員同意以下條款:
(i) 當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應由品牌專員提取而品牌專員於發貨日起之14天內,仍未能或因任何疏忽原因而未到如新提取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如新將有權在無需再向品牌專員提示、通知或交代的情形下,取消品牌專員訂購該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的訂單,並會在扣除售價的10%作為行政費後,把售價的90%款項退回給品牌專員(但須先扣除已發放的獎金)。如果如新已就該產品向品牌專員支付獎金,則如新將會依據政策與程序第2章第6.9節的規定向品牌專員收回該筆獎金。
(ii) 若品牌專員要求如新而如新同意送遞任何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給品牌專員,但由於品牌專員所提供的送遞地址不正確、地址不全或品牌專員所提供的收貨人不在該地址,致使如新未能送遞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給品牌專員,如新會再次與品牌專員聯絡以便作出送貨安排,但將會收取港幣50元作為第二次的送貨費用或更改訂單內容之行政費。若品牌專員要求如新而如新同意送遞任何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到品牌專員所選擇的順豐香港自營網點 (*順豐香港自營網點包括順豐營業點﹑順豐站及順豐智能櫃),但品牌專員未能或因任何疏忽原因而未能在收到SMS通知後24小時內提取產品,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將會因為無人領取而退回給如新。如新會再次與品牌專員聯絡以便作出送貨安排,但將會收取港幣50元作為第二次的送貨費用或更改訂單內容之行政費。請注意,更改送貨地址後的送貨時間或需額外多加3個工作天。假如品牌專員已購買的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因上述理由未能於發貨日起之14天內送達或取貨,如新將有權在無需再向品牌專員提示、通知或交代的情形下,取消品牌專員訂購該產品及/或業務輔銷品的訂單,並會在扣除售價的10%作為行政費後,把售價的90%款項退回給品牌專員(但須先扣除已發放的獎金)。如果如新已就該產品向品牌專員支付獎金,則如新將會依據政策與程序第2章第6.9節的規定向品牌專員收回該筆獎金。
6.有關產品退貨退款政策的詳情,請參閱政策與程序。如在此之條款與政策與程序之條款相抵觸,則以政策與程序之條款為準。
7. 如本產品退貨退款政策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如您是會員 :
1. 退貨退款政策:
除非現行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會員在會員計劃下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若 (i) 退回的產品是未經開封並可重新銷售的,及 (ii) 於訂購日起12個月內退回,如新會在扣除售價的10%作為行政費後,把售價的90%款項退回給會員。如新不會退還產品運費給會員。會員亦可退回產品組合或套裝裡面的單個產品。如可行的話,退款的方式將根據實際付款方式而定。如使用信用卡付款,將會安排信用卡回帳為退款方式。如以現金付款,則會安排核發產品的信用額。如新可選擇其認為合適的其他替代退款方式。
2. 退貨退款政策可能不適用於某些產品促銷。在這種情況下,具體細節將於事前給予通知。
3. 從如新直接購買產品的更換政策:
除非現行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如發現如新錯誤交貨,或是產品有損壞或瑕疵,在會員於指定期限內通知如新的前提下,如新將會更換相關直接從如新購買的產品。如屬錯誤交貨的情形,請於收貨日起14天內通知如新;如屬產品有損壞或瑕疵的情形,請於收貨日起12個月內通知如新。如無法更換相同產品,如新將 (i) 按該更換產品的價格向訂購該產品的會員核發如新的信用額(該信用額度可以用來購買其他如新產品);或 (ii) 退還全部購貨款項。
4. 退貨退款或換貨的程序:
為了獲得退款或換貨,會員必須親自(或出示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的會員的有效授權書)到如新並出示購貨單據/提貨單之正本,連同產品來進行退款或換貨。如新不會退還產品運費或會員因退回產品而產生之其他費用。
5. 未領取/未能送達產品的政策:
會員明白,當會員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如新在處理會員已購買但未被其領取或未能向其送遞產品時,將產生行政上的時間及費用。因此,會員同意以下條款:
(i) 當產品應由會員提取而會員於發貨日起之14天內,仍未能或因任何疏忽原因而未到如新提取產品,如新將有權在無需再向會員提示、通知或交代的情形下,取消會員訂購該產品的訂單,並會在扣除售價的10%作為行政費後,把售價的90%款項退回給會員。
(ii) 若會員要求如新而如新同意送遞任何產品給會員,但由於會員所提供的送遞地址不正確、地址不全或會員所提供的收貨人不在該地址,致使如新未能送遞產品給會員,如新會再次與會員聯絡以便作出送貨安排,但將會收取港幣50元作為第二次的送貨費用或更改訂單內容之行政費。若會員要求如新而如新同意送遞任何產品到會員所選擇的順豐香港自營網點 (*順豐香港自營網點包括順豐營業點﹑順豐站及順豐智能櫃),但會員未能或因任何疏忽原因而未能在收到SMS通知後24小時內提取產品,產品將會因為無人領取而退回給如新。如新會再次與會員聯絡以便作出送貨安排,但將會收取港幣50元作為第二次的送貨費用或更改訂單內容之行政費。請注意,更改送貨地址後的送貨時間或需額外多加3個工作天。假如會員已購買的產品因上述理由未能於發貨日起之14天內送達或取貨,如新將有權在無需再向會員提示、通知或交代的情形下,取消會員訂購該產品的訂單,並會在扣除售價的10%作為行政費後,把售價的90%款項退回給會員。
6. 有關產品退貨退款政策的詳情,請參閱會員協議書。如在此之條款與會員協議書之條款相抵觸,則以會員協議書之條款為準。
7. 如本產品退貨退款政策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
如您是零售客戶:
1. 退貨退款政策:
除非現行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零售客戶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若(i)退回的產品是未經開封並可重新銷售的,及(ii)於訂購日起30天內退回,如新會把售價的全數款項退回給零售客戶。如新不會退還產品運費給零售客戶。零售客戶亦可退回產品組合或套裝裡面的單個產品。所有退款將會通過信用卡回帳方式退回。
2. 退貨退款政策可能不適用於某些產品促銷。在這種情況下,具體細節將於事前給予通知。
3. 從如新直接購買產品的更換政策:
除非現行適用的法律另有規定,如發現如新錯誤交貨,或是產品有損壞或瑕疵,在零售客戶於指定期限內通知如新的前提下,如新將會更換相關直接從如新購買的產品。如屬錯誤交貨的情形,請於收貨日起14天內通知如新;如屬產品有損壞或瑕疵的情形,請於收貨日起12個月內通知如新。如無法更換相同產品,如新將退還全數購貨款項。
4. 退貨退款或換貨的程序:
為了獲得退款或換貨,零售客戶必須親自(或出示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的零售客戶的有效授權書)到如新並出示購貨單據/提貨單之正本,連同產品來進行退款或換貨。如新不會退還產品運費或零售客戶因退回產品而產生之其他費用。
5. 未領取/未能送達產品的政策:
零售客戶明白,當零售客戶直接從如新購買產品,如新在處理零售客戶已購買但未被其領取或未能向其送遞產品時,將產生行政上的時間及費用。因此,零售客戶同意以下條款:
(i) 當產品應由零售客戶提取而零售客戶於發貨日起之14天內,仍未能或因任何疏忽原因而未到如新提取產品,如新將有權在無需再向零售客戶提示、通知或交代的情形下,取消零售客戶訂購該產品的訂單,並會把售價的全數款項退回給零售客戶。
(ii) 若零售客戶要求如新而如新同意送遞任何產品給零售客戶,但由於零售客戶所提供的送遞地址不正確、地址不全或零售客戶所提供的收貨人不在該地址,致使如新未能送遞產品給零售客戶,如新會再次與零售客戶聯絡以便作出送貨安排,但將會收取港幣50元作為第二次的送貨費用或更改訂單內容之行政費。若零售客戶要求如新而如新同意送遞任何產品到零售客戶所選擇的順豐香港自營網點 (*順豐香港自營網點包括順豐營業點﹑順豐站及順豐智能櫃),但零售客戶未能或因任何疏忽原因而未能在收到SMS通知後24小時內提取產品,產品將會因為無人領取而退回給如新。如新會再次與零售客戶聯絡以便作出送貨安排,但將會收取港幣50元作為第二次的送貨費用或更改訂單內容之行政費。請注意,更改送貨地址後的送貨時間或需額外多加3個工作天。假如零售客戶已購買的產品因上述理由未能於發貨日起之14天內送達或取貨,如新將有權在無需再向零售客戶提示、通知或交代的情形下,取消零售客戶訂購該產品的訂單,並會把售價的全數款項退回給零售客戶。
6. 如本產品退貨退款政策的中英文版本有任何差異,則以英文版本為準。